简介
开阳县房地产管理所于一九八八年十一月经开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负责开阳县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5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满足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规范和完善我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于2000年10月27日经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成立开阳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独立的企业法人,权属登记与房地产交易合署办公,方便办事群众。2005年1月经开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人,2006年6月,为切实搞好我县的房地产管理工作,理顺单位职责,经开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8人,使我县的房地产管理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管理职责逐步明细化,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一体化办公。为解决我所的办公条件,于2000年底,单位自筹资金修建办公楼四层,约550平方米。我单位按照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及《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元月开始,房产测绘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房产测绘队伍进行测绘,实现了与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的分离,一体化办公解决了权属登记与交易管理机构分设造成的各自封闭、脱节,甚至互相推诿的问题。按照办事程序,精心组织和安排,减少了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一个窗口收件,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单位和办事群众。2006年12月经贵州省建设厅产权产籍达标评审小组考核我所产权产籍管理达到省级标准。